[摘要] 记者5日下午从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和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目前两单位还未收到上述有关文件,上述人士同时表示,海口对小产权房绝不姑息,已对大量小产权房进行拆除。对于有读者声称有一定年限的小产权房可以不拆一事,该人士予以否认,并再次明确所有小产权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
毁坏农地 追究刑责
其实早在去年4月,位于海口滨涯村的一栋小产权房被龙华区城管执法局强制拆除,由此拉开了该区整治小产权房的序幕,这也是海口首次强拆小产权房。据城管执法人员介绍,这栋建筑单层500多平方米,刚开始打地基时他们就及时制止,但还是被偷偷建到了6层,且准备建到15层。此后又拆除了城西横路的亿城家园为2栋17层建筑,建筑总面积3.27万平方米,是当时海口拆除的型违建小产权房。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已多次发出通知,规定凡有下列情形的均属违法违规占用集体土地的行为:未经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通过承租、承包、联营、合作等以租代征方式,使用集体农用地从事非农业建设行为;擅自使用宅基地及集体土地以联营合作等名义建设“小产权房”行为;未经合法批准,通过买卖、租赁、联营合作、入股等方式流转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行为;未经合法批准,以“建设新农村”、“建设文明生态村”等名义占用农村集体农用地进行商业开发的行为;私自转让、倒卖宅基地的行为。该负责人向记者强调,凡非法占用集体土地施工建设的,应立即停工停建。如继续抢、修、强建的,将予以强制拆除,涉嫌构成非法占用毁坏农用地罪、非法倒卖转让土地罪及非法批地罪的,将立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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