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月11日,记者从海南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获悉,2011年,海南各级法院共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2602件,同比上升5.43%,标的额15.51亿元。
2月11日,记者从海南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获悉,2011年,海南各级法院共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2602件,同比上升5.43%,标的额15.51亿元。
据了解,2011年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30523件,同比上升5.97%,标的额112.76亿元。其中,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276件,上升37.31%,标的额8.88亿元。
审结婚姻、家庭、继承、邻里纠纷案件5917件,促进家庭邻里关系和睦。审结人身损害赔偿案件2101件,制裁侵权行为,保护公民人身权利。坚持保护劳动者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并重,审结劳动争议案件3186件。
加强房地产审判工作
针对国际旅游岛建设和国家调控背景下房地产纠纷出现的新情况,及时出台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规范同类案件裁判尺度,引导海南房地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共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2602件,同比上升5.43%,标的额15.51亿元。
加强金融审判工作
审结借款合同纠纷案件5144件,维护金融秩序,保障金融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其中审结涉农信社不良贷款案件2875件,在前两年通过清收活动帮助收回现金4.66亿元的基础上,去年又收回现金1.49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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