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海口市2010年由政府统筹兴建的经济适用住房5515套(福秀小区510套、南江花园1006套、凤翔花园2699套、南海花园728套、水滨花园572套),当前项目住房已具备预配售条件,海口市计划今年11月份组织实施经济适用住房配售摇号工作.
经济适用房热点问答
海南特区报昨日报道了广大市民关心的海口经济适用住房价格、配售方法等热点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昨日,多位读者致电本报热线询问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热点问题,记者一一进行了解。
1.预售首付款是多少?
属首套住房的,政策规定,利用商业贷款的首付应不低于30%,利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应不低于20%,利率按国家规定的利率执行。
2.申请经适房需哪些条件?
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的条件: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在本市辖区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单位(包括各类经济实体、其他组织)连续工作并依法缴交各项社会保险满8年;2.无自有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3.家庭收入符合市政府划定的家庭收入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
3.供应对象家庭收入标准?
海口市2011年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困难标准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5048元(含);家庭人均资产净值低于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家庭的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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