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闲置土地风险犹存
此外,根据2009年国务院公布的《关于集约用地的通知》,对于土地闲置满两年的,将依法无偿收回、坚决无偿收回或者重新安排使用;对于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开发商需按出让款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缴纳土地闲置费。
而记者在这份长长的名单中发现,绝大多数地块的闲置时间长达5年以上。这意味着很多闲置土地将接受惩罚或被限期收回,银行抵押物将面临较大损失的可能。
实际上,这一问题在去年年末即引发了监管部门重视。监管部门一位人士曾明确指出,一旦国土资源部收回了土地,银行的担保品就没有了着落,银行要对此高度敏感,此外房地产企业还存在与地方政府合谋的危险。
对此,监管部门曾要求商业银行,提高抵押品标准,一律要求以在建工程为抵押,不轻易用土地作为抵押品发放开发贷款。
工行:对开发商实行准入名单制管理
1457宗闲置土地名单曝光之后,商业银行对地产开发商的态度已明朗。
昨日,工商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房地产新政以来,工商银行一直严格执行中央有关政策。目前,工商银行对房地产开发商施行严格的准入名单制管理,不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不能进入到目录名单。
而记者试图联络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其他商业银行,均未获得正面回复。
今年4月份,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业界称其为新“国十条”,其中规定,“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的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对存在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
该负责人还表示:“工商银行严格执行了上述的规定,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绝不发放贷款。”
工行北京分行知情人士表示,分行严格执行总行的地产信贷政策。今年以来,房地产开发贷款一直在收紧。
今年5月份举行的工商银行2009年股东大会上,工商银行行长杨凯生透露,工商银行的房地产贷款资产质量良好,不良率为0.72%,其中,对公(即房地产开发贷款、土地储备贷款等)不良贷款率为0.82%,对私(即个人按揭贷款等)不良贷款率为0.48%。
事实上,工行曾在今年2月就表示,对于房地产贷款,工商银行将严格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准入名单制管理和贷款发放条件,严禁对项目资本金(专题 论坛)不足、“四证”不齐的房地产企业或项目发放贷款,对存在“囤地”、“捂盘”行为的房地产企业不发放新增贷款并收回已发放贷款。
相关新闻: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