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海南: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征地

国际旅游岛商报  2013-05-03 09:10

[摘要] 经六届省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海南省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办法》近日公布,新办法决定不再建立单独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而是将海南省被征地农民纳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管理,为被征地农民一次性缴清15年养老保险参保费用。

经六届省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海南省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办法》近日公布,新办法决定不再建立单独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而是将海南省被征地农民纳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将上述两项保险合称居民养老保险)、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管理,为被征地农民一次性缴清15年养老保险参保费用。

《办法》规定,要按照“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征地”的原则,由政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上述养老保险提供一次性参保缴费补贴,并确保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将缴费补贴资金按标准足额划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由农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记入个人账户或统筹账户,以此确保被征地农民即使在今后不缴费的前提下,年满60岁后也都能享受到一份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依据规定,缴费补贴计入征地成本,海南省各市县将从国有土地出让总价款中提取不低于5%的资金作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统筹准备金。当年提取的统筹准备金的一半用于解决被征地农民缴费补贴不足,另外一半用于弥补因支付被征地农民养老金导致的相应养老保险金缺口。享受缴费补贴对象以家庭为单位,不论征地面积多少,家庭成员中16周岁以上的在册农业人口(不含在校生、已列入机关事业编制管理的人员、享受财政供养的离退休(职)人员)均纳入缴费补贴范围。参保缴费补贴标准为人均被征收农用地亩数×征地当期当地农村居民月生活保障标准×180个月×50%;若有低于居民养老保险年缴费档次×15年额度的,按该额度给予补贴到位。家庭农用地全部被征收且人均被征收面积小于1.5亩的,按1.5亩计发缴费补贴,缴费补贴标准中人均被征地亩数上限为4亩,超过部分不再计发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在享受待遇问题上与农保经办机构存在争议的,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据了解,被征地农民60周岁以后每月个人账户可领取养老金为580元,接近去年农民人均月纯收入,高于海南省农民人均月纯收入。

延伸阅读:

海南财政支出七成为民生 保障房建设进展顺利

海南春季房交会落幕预定和成交只123套

楼市或趋向平缓 海南房展小户型受购房者青睐

海南省89万农户获集体土地证占全省97.9%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房天下三亚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