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卖地给我们的时候是出让地,但是要收回我们土地的时候却变成了划拨地,政府部门做事怎么能够像商人做生意一样高卖低买、与民争利?”8月5日,琼海市博鳌镇教师街居民王贻江拿着琼海市国土部门出具的一份证明材料气愤地对记者说。
“卖地给我们的时候是出让地,但是要收回我们土地的时候却变成了划拨地,政府部门做事怎么能够像商人做生意一样高卖低买、与民争利?”8月5日,琼海市博鳌镇教师街居民王贻江拿着琼海市国土部门出具的一份证明材料气愤地对记者说。
2010年,在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还未谈妥的情况下,琼海市有关部门就将该市博鳌镇教师街7户居民的房屋土地以拍卖形式出让给了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并且为第三人琼海市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颁发了《房屋拆迁许可证》(详见本网2011年1月11日报道《琼海国土局先斩后奏:居民房子未拆地已拍卖》),拆迁前述居民的房屋。琼海市政府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未补偿先卖地是特事特办的做法。这一事件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中央电视台等媒体也先后跟进报道。
据王贻江介绍,1997年,博鳌镇中心小学由于教师住房紧张,且每户不足20平方米的住房都成了危房,学校为解决教师的住房困难,将学校的部分用地以200元/平方米的价格向学校教职工出售,购买者自行盖房。“这些购地建房的住户中,部分是教师,也有社会上的人,在购买之后,也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了相关税费,从有关部门领取了相关票据和证件。”
王贻江说,后来他们建房所在地被当地称为“教师街”,国土和房管部门再为他们办理有关证件时也以此为名。记者注意到,在居民出示的《土地使用权证书》上,其房屋土地的“使用权类型”一栏为“出让”。
但是最近,这7户居民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发现,琼海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在出具给海南某房地产评估公司的一份证明材料中,却将他们房屋原本属于出让性质的土地证明为“划拨”,王贻江等居民认为,这正是导致他们7户居民的拆迁补偿标准过低的主要原因:“你(国土局)给评估公司出证明说我们房子的土地使用权类型属于划拨性质,最终评估出来的价值肯定低!”王贻江说,当时琼海市有关部门给出的补偿标准为每平方米1300多元,而马路对面的楼盘售价都已经达到15000元以上。如此之大的悬殊差价,实在难以让这里的居民接受。
那么,琼海市有关部门以如此低的价格征用了博鳌镇教师街居民的房屋和土地,最终又卖了多少钱呢?记者查阅到的有关资料显示,2010年2月25日,海南美丽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摘得该地块,其中54.86公顷为“其他商服用地”,6.6667公顷为“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成交价格分别为128209.2094万元和15790.7906万元。依此14.4亿元的总成交价来算,该幅922亩的地块成交价格达到156万元/亩。
由此推算可见,琼海市在这笔交易中赚取的利润是多么的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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