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家住海口海甸三东路丽花城B栋1305的刘阿姨很郁闷:自己买的房子竟然没有过户到自己的名下,反而在有关部门的备案合同中发现买受人变成了陌生人。在记者采访时刘阿姨介绍说,她当时所购买的丽花城B栋1305房,总面积近110平方米,自2007后买房至今,她的房子始终没有过户到自己的名下。
日前,家住海口海甸三东路丽花城B栋1305的刘阿姨很郁闷:自己买的房子竟然没过户到自己名下,反而在有关部门的备案合同中发现买受人变成陌生人。在采访时刘阿姨介绍说,她当时所购买的丽花城B栋1305房,总面积近110平方米,自2007后买房至今,她的房子始终没有过户到自己的名下。
“不仅是我的房子没有过户到自己名下,我们这里有很多人的住房都被过户到他人名下去了。”家住丽花城B栋1410的住户张先生在接受采访时也很着急。
“后来,一家新开发单位进驻丽花城,并称与原开发单位海口汇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商铺盘活合作协议’。”唐女士说,这家新的开发单位与原开发商都是认识的熟人,中间可能存在“猫腻”。商铺业主们说,新进驻的开发单位把丽花城的铺面外立面进行了装修,还设置了销售中心,准备开始重新销售这里的铺面。“最近我们自己调查了解到,一楼的一处铺面已经被他们以每平方米2万多元的价格卖出了,据说该铺面的原业主是一名台商,准备回海口维权。”唐女士介绍道。
3月15日上午,海甸工商所、海甸派出所执法人员接到情况举报后相继赶到现场。“业主们反映的问题应该和我们没有关系,他们维权的对象应该是丽花城原开发单位海口汇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中心一男性工作人员在配合执法人员调查时表示,如果存在“一铺多卖”、“一房多卖”的情况,他们也是受害者。“我们单位和原开发单位没有特殊关系,只是普通的生意合作关系。”该工作人员还表示,目前销售中心还未正式开展工作,他们这些工作人员只是提前进驻做一些前期准备工作。
在销售中心现场,执法人员未看到与销售中心已展开业务的相关迹象。工商执法人员在现场建议业主,接下来的维权行动可以通过正常的法律渠道解决。海甸派出所出警民警则在现场对业主们表示,大家可以通过向公安局经侦部门反映这一渠道来正当维权。丽花城维权的住户和业主们表示,接下来准备通过法院民事诉讼以及向公安机关以合同诈骗等方式展开进一步维权行动。
延伸阅读: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