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日,记者从海口市住建局获悉,根据《海口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海口市政府投资经济适用住房及限价商品住房配售工作规程》规定,海口将于3月16日配售一批经济适用住房。
昨日,记者从海口市住建局获悉,根据《海口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海口市政府投资经济适用住房及限价商品住房配售工作规程》规定,海口将于3月16日配售一批经济适用住房。
四个小区配售房源共1801套
19日起开始摇号选房,顺序为福秀小区、凤翔花园、南江花园、水滨花园。每日摇号开始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双休日不休息照常进行;按照序号顺序,每日摇出100个房号,上午、下午各50套。配售地点设在海口市海甸岛怡心路9号,海口市房屋交易登记中心一楼大厅。配售对象为已取得区住房保障中心核发《海口市保障性住房准购通知书》,并已申报购房意向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
允许购房人之间相互调换住房
3月16日上午,分别摇出四个小区的选房序号,各区选出8名购房代表到场参与摇号和监督摇号活动。同时,公正人员对摇号活动当场予以现场公正。参加摇号的购房人员须带齐个人身份证和准购通知书方可进入摇号,每摇一个号,电脑随机跳出3套房源信息,购房人在3套房源中任选1套。限每人时间5,5内不选定的视为放弃。放弃选房的购房人可在剩余房源中安排摇号选房。购房人选中某套住房后,该套房源从总房源信息中减除,另外2套房源还回到总房源信息库中,供后续购房人选购。购房人选中的住房当场进行登记备案,并领取《海口市保障性住房配售房号确认书》。
购房人可以当场签订购房合同、交款并办理银行按揭手续,也可以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购房手续,不签订购房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的住房及购房人按照海口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领取确认书后至未签订购房合同前,允许购房人之间相互调换住房,经协商一致达成调换意见的双方购房人共同向市主管部门申请,经批准后变更备案登记,重新领取购房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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