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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看楼谨防陷阱:抗限购中介四大怪招诱客

广州日报  2011-04-29 19:02

[摘要] 为了卖楼赚佣金的销售人员,想出五花八门的“怪招”对抗限购。提醒买家:若以如此“另类”的方式买楼,是冒着很大的资金风险,甚至会负上法律责任的。

为了卖楼赚的销售人员,想出五花八门的“怪招”对抗限购。提醒买家:若以如此“另类”的方式买楼,是冒着很大的资金风险,甚至会负上法律责任的。

怪招一:

借亲戚身份证买楼

近期,从化、花都不断有单价6000~7000元/m2的单位推出,这让不少投资客看到了商机所在。在从化一楼盘现场,手握两张身份证在登记的买家吴师奶坦言:“我今天就打算买两套。因为我乡下就在从化吕田,堂弟、堂妹也有七八个,短期内他们恰好都没有买房的打算,所以我这次就借他们其中两人的身份证买楼。这样一来,等于是首次置业,首付只要三成就行了。”

记者问她:“你不担心日后因产权问题产生纠纷吗?”吴师奶表示:“当然不怕啦,自己的亲戚还信不过吗。而且我们也说好了,买楼亏了就全算是我的,但以后转手赚了的话,我还会分两成纯利给他们。这样也就等于是帮他们投资啊。”

双方都有风险

业内人士提醒说,借用亲戚的身份证来买楼,其实存在不少问题。对于出资者来说,因为产权证上毕竟是其他人的名字,若是他人反悔或者觊觎出资者的财产,打起官司来,非常麻烦。

对于被借用身份证的一方来说,若是政策持续下去,他们自己想要买房的时候,则可能已经没有名额了,因此双方事先都应考虑清楚。

怪招二:

借打“钱债官司”转手房产

最近,有中介人士透露新的规避“限购”方式,就是透过打官司的方式来买房。举例而言,买家张先生想买业主黄小姐的一套房,价格为200万元,虽然张先生已有多套房,属于是被限购的人群,但张先生可以和黄小姐商量好,假称黄小姐向张先生借款200万元,但无法偿还,于张先生把黄小姐告上法院,要求黄小姐偿还债务。

开庭的时候法官会进行调解,这时双方同意把黄小姐手上的一套房给张先生作为抵偿200万元的欠债。这样法院会出具判决书执行,张先生凭着判决书就能去房管局办产权过户。交的手续费也就是法院的诉讼费,这样一来,连二手房交易契税、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都一并省下了。

虚假诉讼违法

业内人士指出,这一做法其实蕴涵了极大的风险。因为如果这个债权关系成立的话,买家在没有付200万元的情况下是完全可以向业主追债的;如果买家提前把钱付给了业主,对于买家来说则又存在业主卷款潜逃的风险。

广东华安联合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敏表示,这种情况属于虚假诉讼,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对虚假诉讼法院可以根据情节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样买楼其实是在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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