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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启动"单独二孩"生育申请 需备齐8项资料

三亚日报  2014-06-26 19:52

[摘要] 6月25日,记者从海南省三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三亚启动“单独二孩”(夫妻双方一方为独生子女,第一胎非多胞胎,即可生育第二个孩子)生育申请以来,有很多符合条件的家庭到政务中心咨询,截至目前已受理1对夫妻的“单独二孩”再生育申请。

6月25日,记者从海南省三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三亚启动“单独二孩”(夫妻双方一方为独生子女,胎非多胞胎,即可生育第二个孩子)生育申请以来,有很多符合条件的家庭到政务中心咨询,截至目前已受理1对夫妻的“单独二孩”再生育申请。

三亚市计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自6月1日起,三亚符合生育条件的夫妇就可以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区、镇、国营农场计生办申请办理“二孩”生育证了。相关证明材料可参照之前申请“双独二孩”所需要的材料,申请流程则参照《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正常申请“二孩”的流程。据悉,存在特殊情形的夫妻还需要等全省“单独二孩”的相关实施细则出台后才能知道是否通过审批。

相关链接申请“二孩”单庭需提供的材料

1、《海南省城镇居民二孩申请审批表》(两份);

2、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审核人签名,属地计生办盖章),原件备查;

3、夫妻中独生一方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审核人签名,属地计生办盖章),原件备查;

4、孩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审核人签名,属地计生办盖章),原件备查;

5、独生子一方父、母亲户籍所在地开具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证明(纸质盖章版);

6、区、镇、国营农场计生办根据申办材料,在申请人现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张榜公示15天,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在外省、县(市)的须加盖镇、县(市)级以上计生部门公章,并签署公示意见(纸质盖章版);

7、申请人到现居地或户口所在地计生办打印(PIS)家庭人口信息卡(纸质盖章版,打印件须经办人签名,属地计生办盖章);

8、女方近期1寸免冠彩色相片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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