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南京公积金可“按月还贷” 市民:每年一次不方便

钱江晚报  2013-05-11 09:04

[摘要] 5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按月还贷”委托提取业务正式推出,即使用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贷款职工可以在不改变贷款还贷方式的前提下,按月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公积金还贷。

5月1日起,南京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按月还贷”委托提取业务正式推出,即使用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贷款职工可以在不改变贷款还贷方式的前提下,按月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公积金还贷。

在这之前,还贷提取每年办理一次,很多还贷市民都反映太不方便。针对很多职工关注的按月还贷委托提取业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度重视,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投入较大的人力物力进行技术攻关。 现在,“按月还贷”的推出,使得职工办理还贷业务更加方便了。

按月还贷业务适用人群

从我市公积金中心了解到,按月还贷业务适用于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已取得了市公积金中心发放的纯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部分,目前正在还贷的职工。

按月还贷(转账)办理的程序

申请人本人到公积金委贷银行办理转账业务登记手续,需提供以下材料:《临安市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申请人为借款人配偶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另需提供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结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与借款人一起到委贷银行面签委托协议。必须本人办理,不得他人代办。

按月转账的办理规则

转账自申请人办妥登记次月起开始,至贷款结清当月转账后终止。每月20日为约定转账日。转账金额不超过借款人上月实际还本付息额,且转账后账户余额至少为1元;发生贷款的,暂停当月“按月转账”业务,待还清全部贷款后方可转账。

按月转账后的注意事项

因工作单位变动、婚姻状况变动,住房公积金停缴、缓缴、冻结,还款账号发生变更等情况的,应及时办理变更或终止提取还贷手续,以免产生及其他问题。若出现连续3次或累计6次记录的,将自动终止按月转账业务。对于再次符合条件的,须间隔满一年可按规定重新申请办理。

还贷转账业务受理银行网点

据了解,目前我市有8家住房公积金委贷银行,均可受理公积金按月还贷业务。它们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城中街101号二楼,电话:6373297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市支行(钱王大街960号,电话:63758098);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人民广场支行(广电路,电话:63805003);建行临安支行万事达分理处行(城中街790号,电话:6375890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钱王大街396号,电话:6373999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临安支行(石镜街537号,电话:63747863);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钱王大街528号,电话:6392882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城中街688号,电话:63730026)。

“按月还贷”对广大职工来说,确实是好消息。新业务的推出,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职工住房消费的资金压力,使更多的职工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制度所带来的实惠。而这也正是公积金中心推出便民服务的又一个重要举措。

延伸阅读:

海南一季度公积金贷款猛增 保障房占四成五

海南一季度公积金贷款猛增 较去年同期增长138.37%

海南农发行28亿元贷款支持儋州基础设施建设

三亚农民自建房屋也可申请小额贴息贷款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房天下三亚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