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提高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专业化管理水平,保障税收收入,省地税局决定在海口市地税局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地控税”试点工作。
为了提高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专业化管理水平,保障税收收入,省地税局决定在海口市地税局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地控税”试点工作。
据悉,“以地控税”主要内容包括:完善宗地所在街道乡镇信息,组织采集第三方数据,开展信息比对,将采集的外部数据导入税费征管信息系统,通过“以地控税”征管模块与宗地税源数据库进行批量比对。
据悉,5月15日起,启用《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明细表)》。纳税人将以宗地为单位进行明细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即宗地信息须先采集到税费征管信息系统宗地税源数据库之后,才能通过系统申报缴纳该宗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7月16日起,开展纳税申报信息监控。税管员利用税费征管信息系统中的“宗地纳税台账”,对每宗应税土地的土地使用税申报情况进行实时管理。系统自动于每个土地使用税征收期之后(每季度终了后第20日开始),对所有未按时申报缴纳税款的宗地实施预警,并推送到税源管理岗。税管员接到预警信息,应根据预警信息实施催报催缴,并将处理情况反馈系统。
另据了解,对未办土地使用权证的纳税人,可提供土地测量部门测量认定的面积数据;对确实不能提供政府有关部门测量信息的,或征纳双方存在面积争议的土地,通过实地测量方式确定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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