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海口一中学集资楼被指违建 城管叫停仍长高

海南视窗  作者:宁远  2013-01-31 17:33

编者按:海口集资楼被指违建,城管叫停仍长高。据知情人士透露,2011年前后,海口实验中学利用其在海府二横路海南省皮肤病医院对面的一块地,与一家开发商合作建设海口集资楼,计划建17层,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2012年下半年,从开挖地基开始,该楼被指为海口违建城管部门多次向集资房建设方下发《责令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然而建设方无视城管部门的“停工令”,继续顶风建设,目前该集资房项目已经建至15层左右。

一栋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高达17层的所谓“海口实验中学教师集资楼”,竟然拿不出任何规划、报建手续,即使在城管部门多次下发责令停工通知并没收其施工工具后,仍然无视“停工令”顶风施工。面对记者采访,海口实验中学将责任推给了开发商,而城管部门则表示无可奈何。

网友爆料:海口实验中学用教育用地建集资楼

据知情人向记者反映,2011年前后,海口实验中学利用其在海府二横路海南省皮肤病医院对面的一块地,与一家开发商合作建设教师集资房,计划建17层,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以3750元/平方米的价格出售,学校很多老师都签了购房协议并缴纳了首期18万元费用。但后来他们发现,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建设方一直没有出示任何规划、报建手续,但学校领导却说没问题。2012年下半年,从开挖地基开始,城管部门多次向集资房建设方下发《责令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然而建设方无视城管部门的“停工令”,继续顶风建设,目前该集资房项目已经建至15层左右。

该知情人还告诉记者,海口实验中学教师集资房项目所用的土地性质是教育用地,按照规定是不能用于住宅建设的。此外,购买该处房子的购房者中不仅仅有实验中学的老师,还有很多“关系可靠”的人。

1月28日,在知情人的指点下,记者在海府二横路找到了海口实验中学教师集资房项目的工地,记者看到,该项目主体工程接近完工,已经建到了16层,工地内人员穿梭来往,不时传出施工机械的轰鸣声。项目工地被围墙圈了起来,只有一个大门可以进入,工地内外内未悬挂有关项目施工公示牌和任何安全警示标识。外人无从得知项目名称和概况。

城管部门:确属违建无可奈何

在该项目工地大门口,几名工人拒绝记者进入工地,当被问及项目公示牌时,一工头模样的男子说被收起来了,当记者提出查看规划、报建、施工材料时,该名男子说没有在工地。记者又问去哪里可以看到,该名男子不耐烦地走开了。在交谈中,有工地工人证实该项目确实是海口实验中学教师集资楼,正式名称为“海都花园”(音)。

在海口市美兰区城管部门,负责海府二横路城管执法的负责人严队长告诉记者,自该项目在2012年3月份开工以来,城管部门已经多次向工地管理方下达《责令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有几次还割断了工地上的一些钢筋,没收了一部分施工工具,要求其停工听候处理并提交有关规划、报建手续。但该工地在城管执法人员离开后仍偷偷摸摸地施工,他们也十分无奈。

记者注意到,1月上旬,在接受其他媒体同行采访时,美兰区城管局一负责人表示,项目至今不能提供相关手续,确定它就是违法建筑。而海口实验中学一梁姓负责人在接受城管部门询问时也承认,位于海府二横路省彩票中学后面的实验中学教职工宿舍楼是该校所建,还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且学校安排他负责协调项目的报建工作。

1月28日,记者还联系了前述海口实验中学梁姓负责人,就有关情况进行核实。但当记者表明身份和采访意图后,该梁姓负责人就表示该项目和学校无关,只是有学校老师团购了那里的房子。自己是“后面来的”,对有关情况并不十分了解,让记者找开发商,记者请其提供开发商联系方式,梁姓负责人表示找到后会和记者联系,但截至记者发稿,也未得到回复。

延伸阅读:

海口“零容忍”新增违法建筑 南港码头旁拆违

海口打违"杀一儆百"琼山棚改不赔偿违建获肯

无视城管责令停工 海口道客村违建继续"长高"

2013年海南打击违建“不留余力”参建者同受处分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房天下三亚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