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去年以来,政府频频提及“房价合理回归”。日前,上海房地产研究院发布的“全国35个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排行榜”显示,2011年深圳以房价收入比15.6位居35个城市的首位,海口居第九。35个城市中有23个城市的房价收入比超出6-7的合理区间,比例接近七成。
去年以来,政府频频提及“房价合理回归”。日前,上海房地产研究院发布的“35个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排行榜”显示,2011年深圳以房价收入比15.6位居35个城市的首位,海口居第九。35个城市中有23个城市的房价收入比超出6-7的合理区间,比例接近七成。
前11名均为东部一二线城市
一直以来,房价收入比是城市房价泡沫的一个参考值。在一些发达国家,房价收入比超过6就可视为泡沫区。相关人士表示,由于我国的统计制度存在不少漏洞,我国的房价收入比数据不如欧美国家准确,而且我国对商品住宅的统计口径与欧美国家也不同,可比性并不大。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该机构认为房价收入比保持在6-7属合理区间。
数据显示,2011年总体房价收入比为7.4,比2010年总体房价收入比7.8减少了0.4个百分点。此外,报告指出,依据统计局口径的房价数据,35个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排名前11名均为东部一、二线城市,后5名均为西部的二线城市,其中,深圳、厦门、杭州、上海、北京、福州房价收入比较高。
与2010年相比,35个大中城市中有21个城市商品住宅房价收入比回落,尤以东部城市居多。值得注意的是,只有8个城市——海口、杭州、北京、宁波、南京、上海、太原、兰州是因为房价下跌导致了房价收入比下降,其他城市则是由于人均收入增长速度超过房价上涨速度而导致房价收入比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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