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住建部22日发布《关于做好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要于年度计划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本地区及所辖市(地、州、盟)年度建设计划,并按月公开开工和基本建成(竣工)情况。
住建部3月22日发布《关于做好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要于年度计划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本地区及所辖市(地、州、盟)年度建设计划,并按月公开开工和基本建成(竣工)情况。《通知》要求,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积极配合财政部门,研究公共租赁住房商业银行贷款具体贴息政策,支持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和管理。
该《通知》还明确,应积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做好资金筹集安排,并具体分解落实到各类建设项目,确保各类资金来源渠道落实到位,不留缺口。中央补助资金下达后,要配合有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限内将补助资金分解落实或明确到具体建设项目。
延伸阅读: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